对生成式内容做标识,已经从“建议”变成“要求”。对产品来说,这不是加一个角标,而是一串需要改造的环节。

一、内容侧:AI 生成的图片、音频、视频应在文件元数据中写入生成标识(如 C2PA 之类的通用标准),并在界面显著位置提示。纯文本内容至少在产品侧留痕。

二、流程侧:区分“AI 直接生成”与“AI 辅助人工创作”,两者的标识要求不同。发布前要有明确的判定规则,而不是靠运营凭记忆判断。

三、留痕侧:保存生成时间、使用的模型与版本、提示词摘要、是否人工修改。出现争议时,这些记录是唯一的解释依据,也是自证合规的材料。

四、用户侧:如果产品允许用户生成内容并公开发布,需要在用户协议与发布流程中明确告知,并提供标识开关的默认值(默认开启)。

建议做法是把标识做成发布流程的必填环节,而不是可选项。等到被投诉或抽查时再补,成本会高得多,也更难重建信任。

需要说明的是,具体条款、适用范围与豁免情形以主管部门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,本文只讨论工程侧的落地动作。